长汀县农调队课题组
[内容提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长汀县作为典型山区县,产生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各种综合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为导向,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结起来,实行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有效地解决了农户进入市场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但与沿海等先进地区相比,山区县农民组织化程度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还存在相当大差距。如何提高山区县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问题是当前“三农”的关键问题,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本文在分析我县农民组织化程度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就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对策作一探讨。
一、 现状:
(一)农村产业组织的现状。据调查我县现有大小龙头企业4家,农业产销协会13个和行业协会13个,有8个市场中介组织和2个经济联合体,目前加入各种组织的会员3043人,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3.15%。其中:(1)有一定规模、具有带动效应的有县果业协会、县食用菌公司、县河田鸡公司、县竹业公司协会、县绿汀公司和策武万亩蔬菜协会。(2)协会章程与制度比较完善的有大同镇翠峰果业协会、馆前种猪协会,他们制订了协会章程、方法,选举协会机构。大同镇翠峰村建立了果业协会,还有办公场所,建立健全了活动制度,为果农提供了较好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深受省、市领导的好评。(3)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有:古城镇长段村林业果业协会和西坑果业协会,他们打破了竹业果业零散的小农经营状态,实现了统一规划、分户管理、统一销售,拓宽了销售网络,扩大了基地规模。有效解决了农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问题,切实解决了质量差、价格低、销售难等问题,去年两个村竹业果业人均增收200—300元。
(二)农产品生产现状。2002年长汀县农作物播种面积 87。66万亩,其中粮食作物48.75万亩,经济作物38.91万亩,粮经面积比为56:44。种植业产值6.2亿元(现价,下同),牧业产值5.8亿元。
1、粮食:粮食播种面积48.75万亩,亩产386公斤,总产1.42万吨,产值1.9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30.8%。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等,其中水稻比重较大,面积和产量分别占75.7%和84.7%。近几年来优质粮食(如优质水稻、脱毒马铃薯、特种玉米等)面积有所增加,粮食自给率 90%左右,其中口粮基本自给,饲料用粮、工业用粮调入一部分。
2、蔬菜:种植面积14万亩,总产量10.5万吨,产值1.0亿元,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6.0%,产值占种植业的 16.1%。其中,反季节蔬菜2万亩,槟榔芋1.93万亩,小米椒 5500亩。至今年9月份已获得9个绿标产品。
3、水果:全县种植果树面积11.3万亩,总产量3.58万吨,产值0.57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9.2%。以柑桔类最多,其次为梨、柰、桃、杨梅。 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一批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如策武万亩果树基地、三洲杨梅基地、木生果业基地、馆前油柰,早酥梨基地、南坑银杏基地等。
4、烤烟:种植面积9.69万亩,是全省第二大烤烟生产基地县,总产量1.04万吨,产值0.976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 15.7%。
5、食用菌:种植面积1565亩,总产量0.392万吨,产值 0.883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14.2%。产值在千万元以上的有古城镇、童坊镇、四都镇,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有5个乡镇,产值在200万元以上的有5个乡镇。全县种植1万袋食用菌以上的有1200多户。
6、畜牧产品:肉类总产量4。26万吨,特别是近年来生猪、河田鸡生产发展迅速,猪肉产量3.36万吨,当年生猪存栏32.9万头,出栏48万头;家禽产量0.77万吨,当年禽存栏500.7万只,出栏664.2万只。2003年生猪、河田鸡、禽蛋3个产品获无公害标志,生猪主要销往龙岩、闽南沿海及广东一带:河田鸡主要销往北京、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等地,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
7、竹产品:全县拥有竹林面积47.18万亩,居全省第八,全市第二,属福建省主要毛竹中心产区,主要产品有竹凉席、竹胶板、香芯、竹笋、原竹、土纸等。
二、 农产品生产优势与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优势
1、气候优势:长汀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是海洋性与大陆性的过度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阳光充足。同时受地形影响,各乡(镇)气候差异较大,立体气候明显。境内平均气温在18.3℃,年有效积温高(日平均气温大于或等于10℃的活动积温5477℃),全年无霜期260天左右,秋季降温快,昼夜温差大,有利于养分积累。果树方面可大力发展早熟梨、早熟桃、板栗、柿等落叶果树;蔬菜方面可大力发展各种夏秋反季节蔬菜、香菇等作物,填补沿海地区的市场空缺,占领市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区位优势:长汀县是福建省及龙岩市的西部,是厦门特区、闽南经济开发区、汕头特区的腹地。有正在修建的赣龙铁路、319国道、洋万线省道贯穿全境,长汀至龙岩高速公路即将开工,是内地前沿,沿海的后方,是闽赣两省的物资集散地,沿海和内地连接的重要枢纽,利于农产品的北上南下,长汀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成本低,廉价的劳动力在较长时期内占有明显优势。
3、产品优势:近几年来的农业结构调整,涌现了一批特色产业,如长汀板栗、早酥梨、杨梅、银杏、槟榔芋、反季节蔬菜、河田香稻、烤烟、长汀食用菌、长汀河田鸡等产品,其中:长汀产的“汀菇”被列为中国四大蘑菇之一,全县每年种植2700万袋的生产规模,年种植1万袋以上的有1200多农户:河田鸡于1963年在香港名贵鸡博览会上被评为世界五大名鸡之一,2002年养殖河田鸡存栏286万羽,出栏361万羽,并且以高出当地土鸡一倍的价格进入上海、广东、福州、厦门、三明等地市场。2002年已有河田香稻等6个品种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标记,2003年至9月份有11个品种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标记。2003年远山牌河田鸡、生猪、河田鸡土鲜蛋三个畜牧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产品优势进一步显现。
4、龙头企业和各种协会优势: 目前长汀县有2个省级龙头企业,即长汀县河田鸡公司和长汀县食用菌公司;有地方特色的长汀县远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汀县竹业公司、凌志实业(银杏)有限公司、长汀绿汀公司等;有县食用菌协会、食用菌开发服务公司、菌草协会、食用菌营销协会、香菇批发市场、县果业公司、果业协会、策武万亩蔬菜协会、大同翠丰协会等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另外还有一批种养能手和营销大户活跃在广大农村,有效地带动种养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分散经营的农户经营规模小,品种多,种养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参与市场竞争。 目前长汀县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74亩,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从7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情况看,2002年种植水稻379.65亩,人均1.32亩,薯类0.08亩、大豆0.01亩,蔬菜0.3l亩、烟叶0.25亩、油料0.01亩,猪肉产量人均89.85公斤、家禽产量7.10公斤、蛋类产量2.60公斤。其中:生产一两种产品的农户只占总数的 13,2%,生产三四种产品的占28.8%,有58%的农户生产5种以上的农产品。被调查农户经营品种多,规模小,真正能够大批量供应市场的农产品没有一种,产品销售主要靠小商小贩贩运。如外地市场需要长汀县大批量的河田鸡、农家猪,本地市场难以提供。长汀县种植水果品种有柑桔类、橙、柚、梨、桃、柰、李、杨梅、板栗等,品种多,种植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和特色,缺乏竞争力。农业生产仍然处在粗放状态,千家万户的生产,产品规格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生产者吸纳农业科技的积极性不高,投入农业的发展资金不足。这种小规模、兼业化经营的农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三难”:一是很难与工商企业和国际商业集团相抗衡,得不到平等的谈判地位以获取社会平均利润;二是《艮难在生产经营中降低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抗御市场风险,缺乏竞争力,在市场中常处于被动、不平等的地位,容易蒙受损失:三是很难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按照市场需求和供求状况来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往往出现“买难”、“卖难”现象。实践证明,若不进行制度创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有效地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农户就难以真正进入市场,作为农业市场主体地位也难以确立。因此在家庭承包经营和大市场之间就迫切需要一个新的中间环节,需要一种能够调节和平衡产、供、销各环节、各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制约机制和新型组织。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就是这些新型的中介组织中{艮好的组织形式,代表着合作经济组织各成员的利益,与市场竞争对手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并为其成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2、龙头企业少,规模小,能力差,缺乏自我发展能力。(1)目前长汀县龙头企业只有远山农业有限公司、食用菌公司、河田鸡公司规模较大,但效益低,抵抗风险能力差。长汀豆腐干、新桥米粉干等农副产品还是手工作坊,机械化水平低,规模小,标准不一,卫生状况较差,一定程度制约了市场份额。(2)农业投入风险大,效益差,严重制约龙头企业白勺发展,如2001年某乡镇引进泉州某企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投资后,由于效益低,回报率低,转向投资小,效益高的房地产业。(3)缺乏品牌意识,对已有一定知名的名牌产品、绿色食品,在品牌的宣传、保护上意识差,如长汀河田鸡产品,被假冒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河田鸡产业的自身发展。
3、家庭承包经营存在自身难于克月良的缺陷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由于近几年来农村优质劳动力转移,剩下的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及妇女儿童,生产者文化程度低,接受新技术能力不强,农业机械化使用程度低,经营粗放,限制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量的增加和质量提高,与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二是农产品进入市场难,农产品卖难、贱卖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农业科技应用程度低,科技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方式难以掌握及得到应用。
4、山区农村土地的核心地位发生动摇。据7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2年耕地流转面积62亩,占经营耕地面积的 21.9%,在70户农村住户中,有4户未经营耕地,有7户经营耕地2亩以内,人均农业经营收入1540.62元, 占总收入的 40。98%,农业经营收入的比重,近几年来逐年下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越来越低,被农民视为命根子的土地不再那么重要了,有的耕地被转包、转租,有的耕地被弃耕、抛荒。
5、农民思想观念守旧,思路盲目,农产品流通不畅。一是以粮为主,粮食自求供给思想根深蒂固,粮经比例56:44。二是结构调整中种植作物跟风现象突出,品种结构不合理,产品趋同和重复,常规品种多,特色品种少;熟期搭配不合理,特早熟、特晚熟品种少;一般品种多,优质品种少,如水果优质果率低;鲜食品种和加工品种比例不合理,95%左右是鲜食或产品上市过于集中。甚至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热带或南亚热带果树品种,如美国脐橙、芦柑、枇杷等品种。畜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肉类中,猪肉占78.9%,草食动物占2.9%,禽肉占 18.2%。在养殖肉猪中,优质猪、瘦肉型肉猪少,一般品种多。三是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农产品产销和市场需求信息不灵,农民销售产品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销售的主渠道粮食、供销部门,由于体制改革,近年来收购、销售农产品呈大幅度下降,主渠道作用无法发挥。龙头企业、农业产销协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个体营销等组织在农产,品销售上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起步迟,规模小,资金缺,信息不灵,网络不全。过去政府抓农业,只注重农产品的产前服务,忽视了产后服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市场发育和流通网络的形成。
6、农业的社会效益高和经济效益低的矛盾日益突出。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农产品比较效益历来偏低。原因有三:一是生产单位经营规模小,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二是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人为地割裂开来,由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长期以来,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是“原”、“土”字号产品,加工和销售过程的盈利很大部分被流通环节拿走了。据有关部门测算,农民从生产的农产品当中应该得到的利益,有43%左右在加工和流通两个环节流失掉了;三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政策上向农民收取大量税收,相反西方国家则向农民提供大量补贴。
三、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1、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发展创造条件。
无论什么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都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一是要发挥指导作用,保证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县、乡政府不仅要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必要的扶持,更重要的是要按照农村经济组织的要求,帮助建立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组织与与农户之间的合作机制,并根据所开发产品的特点,建立必要的、规范的生产经营制度,约束和规范农户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向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目标转变,以适应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的客观需要。要按照“政府引导、自愿联合、玫企分开、民主管理、共同受益、市场化运作和民力、、民营、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和社会能人领办各类行业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要发挥引导作用。尊重企业和农民的生产决策自主权,从引导的角度帮助企业和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连接机制,突破所有制、行业界限,实行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贸工农各部门互相联合,使生产要素按经济规律和最佳效益目标合理流动组合。鼓励龙头企业和各种经营组织通过合同定购、向农户提供担保贷款、赊销生产资料、实行保护价收购等措施,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实现互惠互利。三是要发挥职能部门服务作用。农技站、植保站、经济作物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农村经营管理站等涉农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把种养技术、疫病防治技术、市场供求信息等传授给农民,为广大农民提供专业服务。四是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供销社等部门要坚决打击农业生产资料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立足山区县农村实际,构建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无论什么形式的合作组织,其目的都是在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有效解决农民在农业经营中规模小、分散的问题,构建起千家万户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连接的桥梁,加速农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
(1)股份合作型。一是将农民的土地或山场的使用权进行流转,由投资者统一经营管理;二足农民将土地或山林使用权转租或转包,自已成为经营者的劳动力工人,获取租金及劳动力工资;三是由一些先富起来或有积累的农户,以入股的方式联合经营。四是实行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可以引进外地投资商与当地农民合作,也可以本地村民自愿组合。其特点是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配。铁长乡的青山竹业公司,租赁129户村民的5000亩竹山20年,由青山公司对竹山实施科学化管护,青山公司每年向竹农支付定额不等的租金,并雇请当地村民为期务工。南坑银杏实业公司引进厦门老板出资开发荒山2309亩,村集体以山地所有权入股,农民帮助老板打工获取的年收益比外出打工还要高近二千元,既避免了外出打工的风险,又能顾及家庭。无论是青山公司还是银杏公司,都在组织带领农民方面起到龙头作用,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降低了市场风险,同时带来全新的管理理念,培养了一批新的劳动力能手。这种公司化形式不仅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成为新生的劳动力量,而且将承包经营分散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重新集中起来,壮大了产业规模,形成规模化生产。
(2)能人牵头型。主要由能人牵头,包括种养大户、运销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其经营活动多以从事农产品生产和运销为主,有经纪人组合和能人大户联合等多种形式。这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目前最主要的合作形式,在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市场、疏通产销环节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如大同镇新民村种果专业大户赖木生同志,种果1350亩,乒且每年可提供果苗5万株,2002年投产面积600亩,生产优质水果265吨,产品畅销福建、广东市场,同时带动了一大批的种果专业户;种菜能手程太阳,租用本村和外乡镇土地种植反季节西瓜、青皮冬瓜和西红柿等500亩,产品畅销广东市场;涂坊镇营销大户吴启煌和涂小龙每年营销槟榔芋3000吨以上,带动本乡镇和周边乡镇槟榔芋种植1.9万亩。
(3)专业协会牵头型。协会有的是在乡镇指导下由部门牵头组建:有的是村组织牵头组建,主要是围绕某项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而形成的,是当前主要合作形式之一。它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促进了主导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为政府和部门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为农服务找到了切入点,有较强的生命力。大同镇翠丰村开发种植果树5000余亩, 2000年成立果业协会,有68名协会会员,协会为果农提供果园规划、品种选择及果苗联系,组织协会会员技术培训,外出参观及考察果品市场销售,指导果树管理及病虫害防治,出好每期果树管理宣传栏,聘请专家实地授课,为果农提供销售网络等。果业协会的成立,促进了该村果业的发展,有力保障了果农经济收入。策武乡南坑村在1995年成立果业协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铺面负责果业开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时间种植、统一供应果苗、统一道路建设,为果农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通过果业协会带动了全村果业的迅速发展,已经实现人均5亩果,成为南坑村村民的主要收入之一。通过这些专业的带动,不仅能够带领大量分散的农户进入市场使分散交易的成本得到降低,还能提高农民的经营收益,壮大农业产业化。
(4)农业服务部门领办型。多是由乡镇农技、农经、林业、兽医站等部门技术人员牵头,领办各种种养经济实体。一方面是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示范服务、带动周边农户规模种养,提高农民送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也是适应形势、转变职能,拓展工作领域,是自我发展的需要。这种部门领办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新的形势下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政府组织农业生产的得力助手;顺应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需要,成为农民致富的助推器;顺应了部门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职能转变,找准了工作定位,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有效途径。在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应大力支持,加快发展,目标是实行强强联合,不断扩大规模,最后要与部门脱钩,走完全市场化管理与运作之路。
(5)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企业为龙头,组织农户共同参与而联结成的一种经济联合体。这种方式的联合,规模较大,相互联系密切,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强,见效较快,作用突出,应作为主要合作形式重点扶持,加快发展。如长汀县河田鸡公司,带动全县规模养殖河田鸡80万羽。长汀县食用菌公司,为菇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全县种植各类食用菌2700万袋。
3、加快市场化建设步伐,建立市场信息网络,实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市场准确对接。
(1)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销售窗口。长汀县现有的批发市场和一般的集市贸易没有多大的区别,市场一体化程度还很低,对农产品总量平衡、季节平衡、区域平衡,年际平衡的调节能力较低,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功能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充分利用闽赣边界和交通枢扭有利条件,建好边贸市场,形成农产品的集散地。利用独特的地域条件,对大宗农产品进行申报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记。借用各类展览会、评比会和在重点城市设立窗口,加大现有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让消费者认同,吸引外商到我县发展,促进农产品营销。如远山公司在福州、泉州、龙岩等建立河田鸡、生猪、蔬菜等产品直销点。 (2)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一是按照“集中、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集中建设统一兼容、资源共享、高效适用的县、乡级网络平台,形成全县统一、规范、畅通的信息网络体系。二是根据加入WTO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对原有的农业信息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充实,科学选定有代表性的信息采集点,井制定信息采集方案和工作规程。重点加强市场供求、农产品价格、科技信息等农民急需的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八闽农网”、“闽西农网”互联网等媒体发布信息,开发完善各级网络中枢的信息发布服务功能,实现网上技术服务,产品交易、查询办事和决策咨询。四是不断完善农业969155热线服务工作。 (3)突出农民作为生产和销售的主体地位。应对WTO冲击,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不仅需要政府提供公共基础服务,更需要解决的就是要尽快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确立农民作为生产和销售的主体。一方面,鼓励并扶持农民建立行业协会,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产后服务,提高农民与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不仅体现为订单生产,而且要体现为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应对市场变化的冲击,要求二者紧密结合,才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4、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富裕发挥了历史性的促进作用。很明显,其成功之处在于家庭经营层次,而并非集体经济层次。与集体经济组织有所不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承认财产私有为前提,以利益关系为纽带,在现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基本框架中,实现了农业的家庭制度与合作制度的有效结合,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优势,又发挥了合作组织在产销结合、风。险弱化、利益均沾等方面的功能,是对双层经营体制的创新与发展。农村家庭经营与农业生产本身特点以及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是相适应的,而且从发达国家实践来看,不仅适应于传统农业,也适应于现代农业,这一基础必须长期稳定。
5、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需要法律和政策支持。
一是制定合作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我国加入WT0和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然成为市场主体,必须抓紧制定符合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合作社法》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公益性和自我服务,与企业法人的盈利性和社团法人的学术性、服务性区别开来,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社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规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范围,理顺管理体制。通过立法,有利于国家财政税收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有利于争取国际合作组织的援助和支持,有利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优势和作用。
二足加强宏观指导,制定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由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我服务组织,其性质决定了它对内服务是无偿或低偿的,对外服务代表其成员的共同利益,经营成员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对内服务的延伸和扩展。因此,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服务、经营、赢利返还等行为,与商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利润分配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迫切需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一是财政支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某些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或出口,财政应当给予补贴,把弱质农业逐步培育为基础产业。二是税收扶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销售自己的产品及其加工品,应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放宽农产品出口政策限制,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逐步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三是信贷扶持。政府应规定国有金融机构每年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一定额度的优惠低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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